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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全知道

[发布时间::2017-3-7 14:41:07]

  

  自今年1月1日起,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下称信息补充系统)正式启用。该系统借助互联网技术,以全信息化手段进行专利缴费信息的填报、提交、审核、处理、比对、反馈等流程操作。通过该系统,可完全替代目前在银行及邮局汇款后,通过传真及电子邮件补充缴费信息并进行人工核对的业务处理方式,以及窗口缴费时提供纸件缴费清单并手工采集缴费信息的处理方式,为缴费人提供了更加便捷、准确的缴费信息补充渠道,有效保障了专利缴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适用范围

  所有通过银行、邮局汇款或窗口当面缴纳专利费用的缴费人,均可在汇款或缴费当日登录信息补充系统进行信息补充。该系统24小时开放,登录地址为http://fee.sipo.gov.cn,同时该系统还提供安卓手机APP下载功能,并提供使用说明和操作手册。

  通过信息补充系统可以补充的费用信息包括:普通国家申请的费用、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的费用、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费用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费用4类。

  法律效力

  我国现行《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缴费人缴纳费用时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供专利申请号(专利号)、费用名称及金额等必要缴费信息。

  缴费人在进行具体操作时,通过银行或邮局汇款后,登陆信息补充系统提交缴费信息并与银行或邮局汇款成功匹配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按照缴费人补充的缴费信息进行收费处理。针对同一汇款多次补充缴费信息的,以规定期限内最晚提交的缴费信息为准。汇款当天补充缴费信息的,以汇款当日为缴费日;未在当日补充的,以补充完整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

  通过窗口当面缴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按照缴费人提交的缴费信息进行收费处理,以缴费人实际支付费用的日期为缴费日。

  补充时限

  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款时遗漏或无法在汇单上记载所有必要缴费信息的,应当在汇款当天通过信息补充系统补充。补充缴费信息最晚不得超过汇款的次日。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包括专利局各代办处)缴纳的,应当在缴费当天通过信息补充系统填写缴费信息。

  典型案例

  举例说明:缴费人从银行汇款600元专利年费后,即可登录信息补充系统补充信息,选择“银行补充缴费信息填写”,其中包含汇款人信息、收据寄送信息和费用信息等,需要缴费人逐一填写。

  汇款人信息页中带有“*”标记的为必填项,特别是汇款人、汇款人账号、汇款人开户行、汇款金额和汇款日期等信息须与实际出款项,即银行回单的信息一致,否则补充的信息将无法与实际汇款信息进行匹配。

  收据寄送信息包括接收人、回寄邮编及回寄地址,所填信息需要真实无误。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回寄地址应精确到门牌号,以便缴费收据能够准确送达。

  费用信息中可根据专利类型进行选择,由于事例中缴费人缴纳的是专利年费,即选择“国家申请/集成电路”选项,填写具体的申请号/专利号“20162001×××××”,费用种类“年费”,缴费金额“600”,点击“提交”。

  注意事项

  由于通过传真及电子邮件补充缴费信息的方式需要经过人工处理流程,缴费人无法实时获得反馈。为使缴费人获得更方便快捷的缴费信息补充服务,减少缴费失误,建议广大缴费人尽量通过信息补充系统补充缴费信息。同时,银行及邮局汇款后通过传真及电子邮件补充缴费信息的补充方式依然保留。

  为保障补充的缴费信息得到准确及时处理,缴费人应避免使用不同的补充信息方式重复补充缴费信息。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因逾期补充缴费信息或补充信息错误,造成汇款被退回的,将被视为未缴纳费用。